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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怎么解释?
小白买房 2017-06-23 16:21:17 回答:7 人气: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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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此时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赵瑞霞 回答于 2017-06-23 16: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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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7-06-23 16:25:29 赵瑞霞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回答于 2017-06-23 16:25:22 赵瑞霞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回答于 2017-06-23 16:25:15 赵瑞霞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于 2017-06-23 16:25:07 赵瑞霞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于 2017-06-23 16:25:00 赵瑞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于 2017-06-23 16:24:49 赵瑞霞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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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uleyea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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